《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
住建部发布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的公告,并批准此公告为国家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同时,废止其他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如下:
1、《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2016第8.3.9、9.0.5、9.0.8、11.2.1、11.2.2条。
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第3.4.3、6.2.3、6.3.3、6.3.5、6.4.4、6.6.3、6.6.5、7.4.2、7.4.5、8.1.4、9.0.1、9.0.4、9.0.5、9.0.7、9.0.13、9.0.14条。
3、《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4-2008第1.0.3、3.1.1、3.1.3、6.1.2、6.1.3、6.1.4、6.2.2、6.2.3、6.2.4、6.2.6、6.2.7、6.2.8、6.3.1、8.0.5、8.0.8条。
4、《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16第7.4.7、9.0.3、9.0.7、9.0.11条。
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10第4.4.2、4.4.5、4.4.10、4.5.1、4.5.3、5.2.11、5.4.7、5.4.10、5.4.13、5.5.8、6.3.1、6.3.4、6.5.1、6.5.7、6.5.10、6.5.11、7.0.1、7.0.3、8.2.1条。
6、《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54-2011第3.0.2、4.2.5、6.0.3、6.0.7、8.0.6、8.0.8、8.0.12、8.0.13、8.0.14、8.0.21、8.0.22、8.0.23条。
此次发布的《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标准,从基本规定、材料构配件、脚手架设计、搭设使用拆除、检查验收等多种方面进行阐述,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具体标准。
一基本规定明确脚手架专项施工要求
(1)现行的国家标准施工脚手架应满足承载力设计要求,不应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应满足使用要求和安全防护功能等。脚手架在搭设拆除前,需要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
(2)当在施工过程中,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需要修改时,修改后的方案也需要经过审批后才能实施。
二材料构配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施工过程中所有脚手架材料与构配件的性能指标应满足脚手架使用需要,且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脚手架材料与构配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且在使用周期内,应该及时检查、分类、维护、保养,对不合格的产品应该及时报废,并形成文件记录。
三设计上结构、荷载等需满足相关规定
(1)一般规定上,脚手架地基应平整坚实,满足承载力及变形要求;;设置排水措施,搭设场地不应有积水;冬季施工时需要采取防冻胀措施。
(2)在荷载上,除了满足脚手架结构件自重、脚手板、安全网、栏杆等附件自重外,还需要满足施工荷载、风力荷载以及其他可变荷载的要求。
(3)脚手架可变荷载标准值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作业脚手架上的施工荷载标准值,且不应低于表4.2.4-1的规定:
2)当作业脚手架存在2个及以上作业层同时作业时,在同一跨距内各操作层的施工荷载标准值总和取值不应小于5.0kN/m2;
3)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支撑脚手架上的施工荷载 标准值, 且不应低于表4. 2.4-2的规定:
4)支撑脚手架上移动的设备、工具等物品应按其自重计算可变荷载标准值。
在计算水平风荷载标准值时,高耸塔式结构、悬臂结构等特殊脚手架结构应计人风荷载的脉动增大效应。对于脚手架上的动力荷载,应将振动、冲击物体的自重乘以动力系数1.35后计人可变荷载标准值。脚手架设计时,荷载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的需要分别进行组合,并应根据正常搭设、使用或拆除过程中在脚手架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取最不利的荷载组合。
四搭拆上应该注意相应的安全措施
(1)个人防护上,操作人员需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应穿防滑鞋;设置安全警戒线,警戒标志,并由专人监护,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在脚手架上架设临时施工用电线路时,应有绝缘措施,操作人员需要穿绝缘防滑鞋,并保存一定的安全距离,设置接地、防雷设施;在狭小空间作业时,需要保证足够的氧气供应措施。
(2)脚手架搭设时,应该按照顺序进行搭设,落地作业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的搭设应与主体结构工程 施工同步,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件2步,且自由高度不应大于4m。
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应随架体同步搭设。构件组装类脚手架的搭设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应自下而上按步逐层搭设;并应逐层改变搭设方向。每搭设完一步距架体后, 应及时校正立杆间距、步距、垂直度及水平杆的水平度。
(3)作业脚手架连墙件安装时,需要满足连墙件的安装应随作业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当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2个步距及以上时,在上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应采取临时拉结措施。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搭设时,悬挑支承结构、附着支座的锚固应稳固可靠。脚手架安全防护网和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应随架体搭设同步安装到位。
(4)脚手架在搭设使用中,作业层上的荷载不得超过荷载设计值,雷雨天气、6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业架上作业;雨、雪、雾天气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作业雨、雪、霜后上架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雪天应清除积雪。严禁将支撑脚手架、绳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台及大型设备的支承件等固定在作业脚手架上。严禁在作业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 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5)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排除;当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立即撤离作业人员,并应及时组织检查处置:1)杆件、连接件因超过材料强度破坏,或因连接节点产生滑移,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2)脚手架部分结构失去 平衡;3)脚手架结构杆件发生失稳;4)脚手架发生整体倾斜;5)地基部分失 去继续承载的能力。
支撑脚手架在浇筑混凝玉、工程结构件安装等施加荷载的过程中,架体下严禁有人在脚手架内进行电焊、 气焊和其他动火作业时,应在动火申请批准后进行作业,并应采取设置接火平。配置灭火器、移开易燃物等防火措施,同时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期间, 严禁在脚手架立杆基础下方及附近实施挖掘作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拆除防倾后防坠、停层、荷载、同步升降控制装置。当附着式升降脚 手架在升降作业时或外挂防护架在提升作业时,架体上严禁有人,架体下方不得进行交叉作业。
(6)脚手架在拆除时,需清除作业层上的堆放物,架体拆除应该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按步逐层进行,不应上下同时作业。同层杆件和构配件应按先外后内的顺序拆除: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应在拆卸至该部位杆件时拆除。作业脚手架连墙件应随架体逐层、同步拆除,不应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作业脚手架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悬臂段高度超述2步时,应加设临时拉结。作业脚手架分段拆除时,应先对未拆除部分采取加固处理措施后再进行架体拆除。架体拆除作业应统一组织,并应设专人指挥,不得交叉作业。严禁高空抛掷拆除后的脚手架材料与构配件。
五检查与验收按进场批次逐步验收
对搭设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质量,应按进场批次分品种、规格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材料、构配件质量现场检验应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外观质量、实测实量检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支座及防倾、防坠、荷载控制装置、悬挑脚手架悬挑结构件等涉及架体使用安全的构配件应全数检验。
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
脚手架搭设达到设计高度或安装就位后,应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脚手架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1)材料与构配件质量;(2)搭设场地、支承结构件的固定;(3)架体搭设质量;(4)专项施工方案、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及检测报告、检查记录、测试记录等技术资料。